中宁县第四中学校外培训
机构治理方案
一、工作目标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发展素质教育。通过开展排查摸底、全面整改、督促检查,依法维护学生权益,坚决治理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,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,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,治理校外文化教育培训乱象,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,特制定本方案。
二、工作任务
(一)治理有安全隐患和无资质的培训机构。坚持把确保学生安全放在首要位置,加强消防、食品、公共卫生等安全管理,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。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,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,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;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,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。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(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),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,具备办证条件的,要指导其办证;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,要责令其在经营(业务)范围内开展业务,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。
(二)治理语文数学等学科类超纲超前教学等“应试”培训行为。坚持把减轻学生校外负担放在最突出位置,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(主要指语文、数学等)出现的“超纲教学”“提前教学”“强化应试”等不良行为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、内容、招生对象、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。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,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,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学校、培训机构和有关人员责任。
(三)治理学校和教师中存在的不良教育教学行为。坚持把强化学校和教师管理提到更重要位置,各地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同时,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,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、“非零起点教学”等行为,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;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,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,一经查实,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,直至取消教师资格。
三、组织实施
1.组织领导
学校成立由校长牵头领导的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。
组 长:张谦 (校长)
副组长:张萍 (副校长)
成 员:李跃成 梁启迪 王学霞 白娟 李忠明 吴凤鸣
全体班主任,具体实施由组长统筹安排,副组长协调根据职责组织落实。
2.实施步骤
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:
1.制定方案。向社会公布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、举报电话,并报县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2.排查摸底。完成学校的排查摸底。
一是对本校进行全覆盖、无死角的摸排、分类、登记、造册,重点排查办学资质、安全隐患、教学内容、师资聘任、竞赛组织、招生宣传等情况,确保底数精准、问题查明、建档完善,为分类处置提供依据。
二是对在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排查,坚决杜绝学校与中小学校的利益联系。
三是对学生参加学科类培训的情况全面普查登记,详细了解每一名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科目、时长、费用等情况。
完成排查摸底后,由办公室成员汇总《校外培训机构办学信息统计表》(附件3),教育局、人社局、民政局、市场监管局、体育局汇总《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调查表》(附件2),中小学汇总《XX小学(中学)X 年级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调查表》(附件4),上报县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3.集中整改。
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,针对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,分类提出处置意见,集中进行整治。
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总结,要确保整改到位不走过场,保证治理行动取得实效。
将工作总结及经验做法报县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4.长效管理。通过改进监管方式、完善管理制度、引导行业自律等方式,形成培训机构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,促进机构依法经营、规范经营、诚信经营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。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,高度重视,进一步增强主动性、责任感和紧迫感,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履职尽责的重点,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。
(二)精心组织,层层落实工作责任。加强组织领导,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,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,明确工作职责,注重持之以恒,突出细节,形成合力,环环相扣抓落实。
(三)认真学习,准确把握政策界限。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我省关于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,准确把握政策界限,结合实际,认真完善审核标准,突出治理重点,不搞“一刀切”。
(四)强化宣传,树立正确教育观。治理与宣传相结合,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,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,不盲目攀比,切实减轻子女校外培训负担,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积极稳妥进行。
中宁县第四中学
2020年9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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