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“阳光学堂”课后延时服务安全目标责任书
为了做好“阳光学堂”课后服务试点工作,落实好减轻家长负担的惠民措施,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,依据相关规定,制定本安全目标责任书。
一、“阳光学堂”课后服务试点学生
1.青铜峡镇峡石、新民、利民社区移民家庭提出申请的孩子;
2.青铜峡镇峡石、新民、利民社区单亲家庭子女、留守儿童、务工人员子女;
3.共计48名学生
二、“阳光学堂”课后服务试点地点
青铜峡镇峡石、新民、利民社区“阳光学堂”
三、“阳光学堂”课后服务试点时间
服务时间初定从下午放学后(16:30)开始,至下午17:30结束。
四、“阳光学堂”课后服务试点形式
课后服务不上课、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。以学校安排教师组织学生在班级进行自主阅读、自主完成作业、辅导、红色教育等内容。
无偿服务
五、“阳光学堂”课后服务试点须知
1.试点年级家长接到学校下发的书面告家长书后,如符合申请条件,即可根据个人意愿,向学校领取并如实填写《青铜峡市第三中学小学课后服务申请表》,
2.学校接到家长的申请后,由班级、年段、学校逐级审核和公示,以确定试点阶段首批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对象。
3.学校审核批准方可参加试点服务;
4.请在申请表中签名以承诺配合履行安全教育、安全接送等义务。
5.参加服务的学生家长必须按时来活动地点用安全形式接领学生。
学 校: 社 区: 家 长:
校 长: 社区负责人: 学 生: